知识产权优先权是什么
1、定义:知识产权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2、分类:可分为国内本国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本国优先权,又称为“国内优先权”,是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3、特点: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4、作用: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一有发明创造,发明人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也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这一规定本身就有利于专利权人,进而有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由于通过要求优先权,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了修改、补充、完善,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要好一些,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
相关问题解答
1、问题:如果一件专利申请的结局可能有授权和不授权两种情况,是否只有在其被授予专利权后才能依法给予保护?
回答:不是,一件专利申请的结局可能有授权和不授权两种情况,因此只有在其被授予专利权后才能依法给予保护。
2、问题: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回答: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