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酒涉及的商标类别较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标类别及其相关说明:
1、核心类别
第33类: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这是酒类产品的核心商标类别,包括白酒、葡萄酒、米酒、清酒、威士忌、伏特加等各种蒸馏酒和发酵酒。
第32类:啤酒及无酒精饮料,如果酒企除了生产白酒等含酒精饮料外,还生产啤酒,那么需要在此类注册商标;一些无酒精的饮料如苏打水、果汁饮品等若与酒品有关联或作为产品线延伸,也需考虑在此类别注册。
2、辅助类别
第29类:食品,虽然主要保护的是食品类商品,但如果酒企生产的酒具有独特的食品属性或搭配特定食品销售,如某些养生酒搭配滋补食品,或者开发了酒心巧克力等产品,就需要考虑在该类别注册商标。
第30类:方便食品、茶、咖啡、调味品等,对于一些可与酒搭配食用或作为礼品套装的食品,如薯片、坚果等零食,以及特色茶叶、咖啡等饮品,如果与酒品有联合推广或销售策略,可在此类注册商标。
第35类:广告贸易,涵盖了广告宣传、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方面的服务,酒企进行品牌推广、市场营销活动,以及开展线上线下的销售、批发等商业运作时,都需要在此类注册商标以保护品牌的商业运营权益。
第43类:餐饮住宿,如果酒企开设了线下的酒馆、酒吧、餐厅等实体经营场所,提供饮酒及相关的饮食服务,就需要在此类注册商标,以保障其餐饮服务品牌的权益。
酒企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应根据自身的产品种类、经营模式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上述商标类别,制定全面的商标注册策略,以充分保护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