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和实用新型
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未解决的技术难题,克服了技术偏见,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等。
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即不造成环境污染以及能源或者资源的严重浪费,不会损害人体健康,如果缺乏技术手段,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也不能妨害公共利益。
2、外观设计
新颖性: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设计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区别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判断的主体为一般消费者。
不冲突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比如不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等。
相关问题解答
1、哪些主题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2、什么是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包括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