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显著性的定义
商标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二、判断商标显著性的标准与方法
1、自创性与原创性:商标的构成元素(如文字、图形、声音等)应是自创的或原创的,避免与已有的商标产生混淆,所包含的意思与其他的商品或者服务不能具有明显的相似性。
2、与商品或服务的非直接相关性: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是标志所具有的观念或含义与标记对象即商品或服务不能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关联,直接使用商品名称、型号或功能等作为商标,通常被认为缺乏显著性。
3、独特性与可识别性:商标应具有独特性和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在众多商品或服务中迅速识别出该商标所代表的品牌,这要求商标在视觉、听觉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易于被消费者记住和识别。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什么是商标的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
答:商标的固有显著性是指标志本身表达的含义能够使消费者将该标志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的功能,也称为第一含义上的显著性,这种标志与其标注的商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获得显著性则是指标志本身在第一含义上并不具有显著性,但通过后续使用建立了与商品或者服务之间的联系。
2、问: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答: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和标准,可以通过仔细审查商标的构成元素、分析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的关系、考虑商标的市场认知度以及参考商标局的审查标准等方法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