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实用新型专利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及生效流程与实用新型专利类似,也是经过初步审查后,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则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并发给相应专利证书,同时进行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同样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如果专利申请过程中遇到异议或复审,是否会对专利权的生效时间产生影响?
回答:如果专利申请过程中遇到异议或需要复审,可能会延长整个审查流程的时间,从而影响最终的授权公告日期,这可能会导致专利权的实际生效时间比预期晚,但一旦异议解决或复审通过,并且授权公告发布,专利权仍然会从公告之日起生效。
2、问题: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回答:根据《专利法》,不同类型的专利权有不同的有效期,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即使专利权从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其有效期仍然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