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会造成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导致商品来源混淆,因此不能分割转让。
2、共同所有的商标: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不得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如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4、处于特定状态的商标: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例如仅签署合同,未在商标局变更权利人,注册商标处于质押,或处于利益纠纷的情况下也不得转让。
5、公司主体存在问题的商标:如果公司主体存在问题,受让方无接受商标转让行为,那么该商标也无法进行转让。
单元表格
不能转让的商标类型 | 具体说明 |
联合商标 | 具有标记近似特征的系列商标,不能分割转让,否则会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
共同所有的商标 | 共有商标的转让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 | 许可期内如需转让,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并解除原合同 |
处于特定状态的商标 | 未履行法定程序、处于质押或纠纷状态的商标不得转让 |
公司主体存在问题的商标 | 公司主体问题导致受让方无法接受转让的商标 |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如果一个商标正在续展期或宽展期,能否进行转让?
答:可以,但双方需记得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如果商标已过宽展期,则不能进行转让。
2、问: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撤回?
答:商标转让是不能中止的,如果双方提交了申请,想要撤销,只能做二次转让,即将商标再转让到原转让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