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是**第12类商标**。
轮胎作为车辆的重要部件,其商标注册类别主要涉及第12类,以下是关于轮胎商标类别的详细内容:
1、核心类别
第12类:这是轮胎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涵盖了各种车辆用的轮胎及橡胶制品,包括汽车轮胎、自行车轮胎、飞机轮胎等,在第12类中,具体的类似群组如下:
车轮胎(群组号:120158)。
汽车内胎(群组号:120007)。
车辆轮胎(群组号:120031)。
轮胎毛刺(群组号:120155)。
气胎(轮胎)(群组号:120157)。
充气外胎(轮胎)(群组号:120114)。
自行车、脚踏车车胎(群组号:120084)。
补内胎用胶黏补片(群组号:120194)。
车轮外胎胎面(轮皮带)(群组号:120074)。
补内胎用全套修理工具(群组号:120008)。
2、相关类别
第16类:包括各种包装材料和容器,如纸袋、纸盒、塑料袋等,以及标签和贴纸等,如果轮胎产品有特定的包装或需要使用特殊的标签,建议在该类别注册商标。
第35类:涉及广告和市场营销服务,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如果企业计划对轮胎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品牌推广等活动,注册该类别可以保护相关的营销活动。
对于轮胎企业而言,合理选择并注册相应的商标类别至关重要,这不仅能确保品牌的独特性和辨识度,还能有效维护企业的市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