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进行的,目前共分为45个类别。
商标类别全解析
一、商品商标类别
商品商标是使用于商品,用以区别不同商品来源的标志,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品商标共分为 34 类,涵盖了众多不同的行业和商品领域,以下是详细的分类介绍:
类别 | 主要商品范围示例 |
第 1 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纸浆等,常见的化肥、化学试剂、塑料原料等都属于这一类。 |
第 2 类 | 颜料;清漆;防腐制品;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等,像各类绘画颜料、油漆、染料等产品可归为此类。 |
第 3 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牙粉等,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牙膏等日化用品都在这一类别里。 |
第 4 类 |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含酒精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等,机械润滑油、汽车机油、柴油等属于此类。 |
第 5 类 |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等,各类处方药、非处方药、兽药以及医疗器械的相关耗材等都涵盖其中。 |
第 6 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等,如钢材、铝材、铜制品等金属材料及相关制品可划分到这一类。 |
第 7 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带轮;农业工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等,工业生产中的各种机械设备,如车床、铣床、钻床等金属加工设备,还有发电机、电动机等动力设备多属于此类别。 |
第 8 类 |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等,常见的各类手工工具,如扳手、锤子、螺丝刀,以及厨房用的刀具、餐具等都归在这一类。 |
第 9 类 | 科学仪器和电气设备;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图像的设备;光学仪器;精密加工装置;计时器;核反应堆等,电脑、手机、相机、显微镜、示波器等电子产品和科研仪器设备都属于这一类。 |
第 10 类 |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材料等,医院里使用的手术器械、诊断设备,以及康复辅助器具等都在这个类别范围内。 |
第 11 类 |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像灯泡、炉灶、空调、冰箱、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和一些供暖通风设备属于此类。 |
第 12 类 |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客运或货运装置等,汽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都可归为这一类,但火车轨道等不属于这一项。 |
第 13 类 |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等,各类枪支弹药、炸药以及烟花爆竹等产品属于此类别,受到严格的管控。 |
第 14 类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等,金银首饰、钻石珠宝、各类手表等贵重物品都在这一类别里。 |
第 15 类 | 乐器等,钢琴、小提琴、吉他等各类乐器都属于这一类,涵盖了传统乐器和现代电子乐器等多种类型。 |
第 16 类 | 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照片及图片;美术品画;图样等,纸张、书本、杂志、海报、办公用纸制品等都可归入此类。 |
第 17 类 | 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粘土制品等,轮胎、橡胶手套、胶管、胶带等橡胶制品以及一些保温材料属于这一类。 |
第 18 类 |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鞍具和马具等,皮衣、皮鞋、皮包、旅行箱等产品都在这个类别范围内。 |
第 19 类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纪念碑等,水泥、砖瓦、陶瓷、玻璃等建筑材料以及一些简易的非金属建筑结构属于此类。 |
第 20 类 | 家具;家庭用的手工具;家用金属器具;家用电器等,桌椅板凳、沙发、橱柜等家具,以及电风扇、吹风机等小型家用电器属于这一类。 |
第 21 类 |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工艺品等,锅碗瓢盆、茶壶、咖啡杯等厨房用具,以及梳子、刷子等日用小物件属于此类。 |
第 22 类 | 缆绳和绳索;网;帐篷和防水遮布;纺织品或合成纤维材料制遮篷;帆;运输和贮存散装物用麻袋;衬垫和填充材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涂布织物或合成材料)等,各类绳索、帐篷布、帆布袋等产品属于这一类。 |
第 23 类 | 纺织用纱和线等,棉纱、毛纱、化纤纱线等纺织原料属于这一类,是纺织工业的基础材料。 |
第 24 类 | 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和桌布,各类布料,如棉布、丝绸、麻布等,以及床上用品、窗帘等都属于这一类别。 |
第 25 类 | 服装,鞋,帽等,衣服、裤子、裙子、鞋子、帽子等穿戴用品都在这个类别范围内,是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类商品。 |
第 26 类 | 花边和刺绣品;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等,用于服装装饰的花边、纽扣,以及手工缝纫用的针线等产品属于此类。 |
第 27 类 |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等,家庭用的地毯、脚垫,以及一些商业场所用的地胶等地面铺设材料属于这一类。 |
第 28 类 | 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各类玩具、游乐设施,以及篮球、足球等体育用品属于这一类。 |
第 29 类 |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冻;干果和坚果;水果罐头;腌渍、盐渍、干制的水果及蔬菜;奶制品;食用油脂;凉拌菜用的沙司等,新鲜的肉类、海鲜、水果、奶制品等食品属于这一类,是我们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 30 类 | 咖啡代用品;可可代用品;糖;糖浆;食用淀粉;西米;咖啡;茶及茶叶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等,咖啡、茶、巧克力、糖果、饼干等食品饮料属于这一类,满足了人们多样的饮食口味需求。 |
第 31 类 | 农业、园艺和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新鲜水果和蔬菜;草木和花卉;种植用球茎等,农产品如大米、小麦、玉米,新鲜的蔬菜水果,以及花卉种子等都属于这个类别。 |
第 32 类 |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等,各种瓶装饮料,如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等都属于这一类。 |
第 33 类 |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调制鸡尾酒用蒸溜酒(成品或即饮型);开胃酒;葡萄酒等,白酒、红酒、啤酒(精酿啤酒除外)、洋酒等酒精饮品属于这一类。 |
第 34 类 | 烟草;烟具;火柴等,香烟、雪茄等烟草制品以及打火机、烟灰缸等烟具属于这一类,由于其特殊性,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严格的监管规定。 |
二、服务商标类别说明
服务商标是用以将一个企业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企业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主要分为以下 11 个类别:
类别 | 主要服务范围示例 |
第 35 类 |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广告公司的广告策划与投放业务、企业的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办公服务等都属于这一类。 |
第 36 类 |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等,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银行的金融服务、房地产中介的房屋买卖租赁服务等属于此类。 |
第 37 类 |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等,建筑公司的房屋建造工程、装修公司的装修施工服务、家电维修店的维修服务等都在这个类别范围内。 |
第 38 类 | 电信服务等,电信运营商的通信服务、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属于这一类,随着科技发展,相关的服务内容也在不断拓展。 |
第 39 类 |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等,物流公司的货物运输服务、仓储公司的货物存储服务、旅行社的旅游行程安排服务等属于此类。 |
第 40 类 | 材料处理;废物和垃圾处置服务等,垃圾处理厂的垃圾回收处理服务、资源回收企业的废旧物资处理服务等属于这一类。 |
第 41 类 | 教育娱乐服务;健身俱乐部服务等,学校的教学服务、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服务、健身房的会员服务等属于这个类别。 |
第 42 类 | 法律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与诉讼代理服务、科研机构的技术研发服务等属于此类。 |
第 43 类 |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服务等,餐厅的餐饮服务、酒店的住宿服务等属于这一类,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服务类型。 |
第 44 类 |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畜卫生和美容服务等,医院的医疗服务、宠物医院的兽医诊疗服务、美容院的美容美发服务等属于此类。 |
第 45 类 | 法律服务;由司法行政人员提供的服务和社会个人或组织提供的与法律有关的服务等,如法院的司法调解服务、仲裁机构的仲裁服务等属于这一类,主要涉及法律程序和纠纷解决相关服务。 |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我开了一家咖啡店,除了第 43 类需要注册,还需要注册其他类别的商标吗?
解答:除了第 43 类,可能还需要考虑第 30 类(如果店内有销售咖啡豆、咖啡粉等咖啡相关产品)、第 35 类(如果有进行品牌推广和广告宣传等活动)等相关类别,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保护品牌权益,防止他人在其他相关领域使用相似商标造成混淆或侵权。
问题二:我的新产品设计了一种具有独特外观的灯具,应该注册哪一类商标呢?
解答:灯具产品一般属于第 11 类,但如果灯具具有独特的外观设计,还可以考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来进一步保护其独特的外观造型,使其在市场上具有更强的辨识度和竞争力,同时也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已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