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撤是指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申请撤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撤三”制度,全称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设立的,当一个注册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被实际使用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一、适用条件

1、注册时间满三年:只有注册时间达到三年以上的商标才能被申请撤销。
2、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如果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未被实际使用,且没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等),则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二、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通知答辩:商标局受理后,会要求商标注册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3、审查决定:商标局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若认定商标确实未被使用或使用证据不足,则会作出撤销决定;否则,维持商标注册有效。
三、意义
1、激活商标资源:鼓励商标所有人积极使用其已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防止商标囤积和抢注现象。
2、清理闲置商标:节约商标资源,为具有真实善意使用商标意图的市场主体依法申请注册和使用扫清障碍。

3、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注而不用”的行为,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使用商标:确保商标在注册后的三年内被实际使用,并保留相关使用证据。
2、关注市场动态:了解同行业商标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自身商标的使用策略。
3、委托专业机构: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商标风险。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如何证明商标已经实际使用?
答:可以通过销售合同、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方式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问:如果商标被错误地申请撤销怎么办?

答: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撤销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反驳撤销申请,如果异议成立,商标局将维持商标注册有效;否则,商标将被撤销。
“三撤”是商标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保护商标权益、促进商标有效使用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