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具体如下:
1、肉、鱼、家禽和野味及其制品:如牛肉、猪肉、鸡肉、鱼肉等各类肉类,以及经过加工的肉干、熏肉、火腿等。
2、奶及乳制品:包括牛奶、羊奶、酸奶、奶酪、奶油、黄油等。
3、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例如腌制的黄瓜、萝卜干,冷冻的草莓、蓝莓,干的香菇、木耳,煮熟的玉米、土豆等。
4、果冻、果酱、蜜饯:如水果果冻、果酱、蜜饯水果等。
5、蛋品:如鸡蛋、鸭蛋、鹅蛋等各类禽蛋及其加工品。
6、食用油和油脂:如橄榄油、花生油、大豆油等植物油,以及猪油、牛油等动物油。
7、坚果和籽:如杏仁、核桃、腰果、瓜子等坚果,以及芝麻、葵花籽等籽类。
8、食物蛋白:如大豆蛋白、乳清蛋白等。
9、肠衣:用于制作香肠等肉制品的肠衣。
以下是与本文相关的两个问题及解答:
1、问:哪些商品不属于商标第29类?
答:不属于商标第29类的商品有婴儿食品(第五类)、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膳食补充剂(第五类)、色拉调味品(第三十类)、待孵蛋(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活的动物(第三十一类)、种植用种子(第三十一类)等。
2、问:注册第29类商标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注册第29类商标时,需要注意准确选择商品类别和名称,确保所选商品与实际经营的商品相符,要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避免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产生冲突,还需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样式图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