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申请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包括未在国内公开发表过、未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也不属于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2、独特性: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三、其他通用条件
1、合法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单一性:一件专利申请的结局可能有授权和不授权两种情况,因此只有在其被授予专利权时才能依法给予保护,如果一件专利申请的结局可能有授权和不授权两种情况,则只有在其被授予专利权时才能依法给予保护。
四、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相关证明:涉及微生物的申请需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涉及生物材料的申请需提交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和存活证明,以及生物材料的特征资料;要求享受优先权的,应提供优先权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合法性等,并准备相应的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所申请的专利具有足够的创新性和价值,从而获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