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我国有**71个**二类城市。
传统意义上的二类城市数量
根据国务院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被定义为II型大城市,这类城市共有71个。
广义上的二类城市数量
除了上述71个II型大城市外,还有部分城市的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上500万以下,如兰州、中山、惠州等,这些城市可被视为广义上的二类城市,不过,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二类城市”定义来涵盖所有这类城市,其数量也难以精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