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属于第3类商标,具体的群组为0306。
口红属于第3类日化用品类商标中的【0306】群组,以下是详细说明:
单元表格:口红商标注册信息
群组号 | 群组名称 | 具体商品示例 |
0306 | 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 口红、膏状口红、唇彩、保湿口红、持久口红等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除了口红,还有哪些常见的化妆品也属于第3类0306群组?
解答:除了口红,属于第3类0306群组的常见化妆品还有眼影、粉底、腮红、防晒霜、爽肤水、乳液、面霜、面膜等,这些产品都属于化妆品范畴,用于美容、修饰或保护皮肤等。
问题2:为什么口红不属于第5类药品类商标?
解答:虽然口红可能会对嘴唇起到一定的滋润和保护作用,但它的主要功能并非治疗疾病或调节人体生理机能,而是用于美容和修饰,第5类商标主要是针对药品、医用制剂、医用营养品等具有治疗或预防疾病功能的产品,而口红作为一种化妆品,其主要目的是提升外观美感,因此被归类到第3类日化用品类商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