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国际分类体系中,白酒商标主要归类于第33类,以下是关于白酒商标所属类别的详细介绍:
1、类别:第33类主要涵盖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等,以及这些酒的制成品,如利口酒、苦艾酒等,由于白酒是中国特有的含酒精饮料,因此它也被归类在这一类别中。
2、群组分类:
群组3301:白酒,指以粮食、豆类、果实、薯类等为原料酿造而成的酒,常见的白酒有茅台、五粮液、洋河等。
群组3302:烈酒,指酒精度较高的饮料,如烈性烧酒、白兰地等。
群组3303:酒精饮料,包括各类酒精饮料,如啤酒、葡萄酒、清酒等。
3、注册保护范围:在第33类中,商标可以注册和保护以下范围的商品:
白酒及其相关产品:包括各种类型的白酒,如二锅头、高度白酒、陈年白酒等,以及白酒相关的产品,如白酒礼盒、酒杯、酒瓶等。
酒精饮料:除了白酒外,还包括其他酒精饮料,如啤酒、葡萄酒、威士忌等。
酒精饮料的制作和销售:商标还可以保护与酒精饮料制作和销售相关的服务,如酿酒、酒类批发、酒类零售等。
白酒商标作为第33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注册保护范围广泛且具有针对性,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类别,并确保商标名称与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符合,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