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存协议是现代商业环境中解决商标权冲突的一种常见法律机制,它允许两个或多个拥有相似或相同商标的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和平共处,以下是对商标共存协议的详细说明:
1、定义:商标共存协议是指两个或多个商标权利人自愿订立的,明确各自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商标的协议,这种协议基于合同法的原则,由双方或多方自愿协商达成。
2、法律基础:商标共存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任何强制性规定,双方必须有真实的相互协商和意愿匹配,且协议内容需明确、无歧义,并具有可执行性。
3、效力认定关键因素
明确性和具体性:协议中应明确指出双方可以使用商标的具体条件,包括使用的地理区域、商品或服务的类别、时间期限等。
公平性和合理性:协议应保障双方的利益平衡,避免产生不公平的条款,确保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得包含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如妨碍市场竞争、误导消费者等。
4、实际执行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未经允许超出约定地域或类别使用商标的情况,导致监控和执行协议条款的困难,由于商标使用涉及多种媒介和地区,监控成本高昂也是一个问题。
5、案例分析
在“雀巢公司”与“登士柏希罗纳公司”的案例中,尽管双方签订了共存协议,但法院认为共存协议不能作为诉争商标应予以核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则承认了共存协议的排除混淆的效力,认为共存协议可以作为排除混淆的初步证据。
6、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商标共存协议是否总是有效的?
答:不是,商标共存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协议内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如果协议存在违法或不公平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问:如何确保商标共存协议的有效执行?
答:为确保商标共存协议的有效执行,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