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填写商标说明,但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商标申请,填写商标说明是必要的,以下是详细说明:
必须填写商标说明的情况
1、三维标志商标: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如该立体形状是作为公司吉祥物、商品包装、装饰品等何种具体用途,以及该立体图形的设计思路和想要表达的含义等。
2、颜色组合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比如指定颜色的构成比例、颜色的具体名称(如 PANTONE 潘通国际标准色号)等,还需说明颜色组合在商品上的具体使用位置、场所、颜色组合的具体组合方式等。
3、声音商标:应当说明声音商标的使用方式,如该声音是用于广告宣传中的背景音乐、产品的提示音,还是其他特定的商业用途等。
4、外文或包含外文的商标:如果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应当说明含义,以便审查员理解其含义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5、包含特殊字体的商标:商标中含有碑文、生僻字、自造字、外文等特殊情况时,应当说明字体出处,也可以在附页中说明。
6、肖像商标: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时,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
7、放弃专用权部分:如果商标中包含行业通用名称等缺乏显著性的部分,申请人可以声明放弃这部分的专用权,但需要在商标说明中明确注明。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如何规范填写商标说明: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详细地对商标的组合、含义、来源、设计意图、使用方式等方面进行简明扼要的说明,确保能让审查员清晰了解商标的相关信息。
2、不规范填写的后果:若未按规范填写商标说明,可能会导致申请被补正或不予受理,从而延长商标审查流程,影响商标注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