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驳回通常指法院对案件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作出否定性裁决。
一、“本案驳回”的含义
“本案驳回”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裁决,这意味着原告或上诉人的诉求在法律上未得到认可,其希望通过诉讼实现的目标无法达成。
二、常见情形及原因
情形 | 具体说明 | 原因示例 |
证据不足 | 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和诉求 | 如在合同纠纷中,原告称被告违约,但无法提供有效的合同文本及被告违约的相关证据 |
法律依据错误 | 原告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或适用存在偏差,导致其诉求缺乏正确法律支撑 | 例如在侵权纠纷中,原告错误引用已废止的法律条款来主张权利 |
诉讼主体不适格 |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具备相应的诉讼资格 | 比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中,非直接购买商品且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提起诉讼 |
超过诉讼时效 | 原告提起诉讼时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且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 | 例如一般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未起诉 |
三、驳回的法律后果
1、实体层面:原告的实体权利主张未得到法院支持,其期望通过诉讼获得的利益无法实现,例如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履行合同义务等诉求落空。
2、程序层面:原告可能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部分案件可能因特殊情况免予承担),如果不服驳回裁定,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上诉,但上诉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如果对本案驳回的裁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解答: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阐明上诉理由,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要预交上诉费用。
2、问题:上诉后再次被驳回的可能性大吗?
解答: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新提交的证据、理由等,如果上诉理由充分,能够纠正原审中的错误或者提供新的关键证据,那么有可能改判;但如果上诉理由不成立,仍存在再次被驳回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