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商标注册过程中,填写商标说明是一个重要环节,商标说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描述,以确保商标注册申请的顺利进行和成功率。
1、汉字商标:写明汉字的含义及字体名称。
2、拼音或英文商标:说明拼音为汉字的拼音,或者英文是某某的英文、字母是某某的音译、首拼或无实际意义。
3、图形商标:直接打上“图形”二字,无需详细说明。
4、通用词商标:如含有通用名称,需注明放弃专用权。
5、三维立体商标: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并最好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视图图样。
6、颜色商标: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描述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使用方式。
7、肖像商标:如果是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
8、声音商标: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以及特色等。
特殊情况下的商标说明
1、非汉字文字商标: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
2、特殊字体商标:对特殊的字体应加以文字表述。
3、含通用名称的文字商标:在商标说明处注明放弃某部分的商标注册权。
4、外文商标:说明外文的含义。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什么是商标说明?
答:商标说明是指申请人对自己的商标的组合、含义、来源以及声明商标设计中某一部分放弃专用权等情况加以简明扼要的说明,例如中文商标可以描述字体名称、图形商标描述设计要素、颜色商标描述具体应用等等。
2、问:哪些情况下必须填写商标说明?
答:以下情况必须填写商标说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