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商标属于第16类。
图书商标属于第16类和第41类,以下是对这两个类别的详细介绍:
1、第16类(纸品、办公用品、文具教具)
印刷出版物:包括书籍、杂志、报纸等。
办公用具及纸制品:如书签、书写本、证书、笔、墨水、订书钉、订书机等。
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这种图书结合了现代科技,通过电子发声装置帮助儿童学习。
2、第41类(教育娱乐)
图书馆服务:包括出租书籍的图书馆和流动图书馆。
出版服务:涵盖书籍和书评出版、图书出版、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
图书出租与出借服务:提供图书的出租和出借服务,方便读者获取阅读资源。
书店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还会涉及其他相关类别,如第35类的广告宣传、第40类的书籍印刷、第43类的餐饮服务等,这些类别涵盖了书店的营销推广、书籍印刷加工以及店内提供的餐饮服务等方面,为了全面保护品牌,书店可以考虑在相关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防止他人抢注相似商标,造成市场混淆。
图书商标主要归属于第16类和第41类,同时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扩展注册到其他相关类别,以确保品牌的全方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