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正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形成了商标分类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
商标的主要分类
1、文字商标: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指的是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分为记号商标、几何图形商标和自然图形商标。
3、字母商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声音商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6、气味商标: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
7、三维标志商标:又称为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
8、颜色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
9、总体组合商标: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
尼斯协定与国际分类
尼斯协定产生的背景是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发展和国际间交往的增加,需要有一个国际统一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尼斯协定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
具体分类示例
以下是部分类别的具体示例:
类别 | 描述 |
第一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
第二类 |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
第三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
第四类 |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
第五类 |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
第六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
第七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
第八类 |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
第九类 |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备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或不间断电源设备中常用的电导体丝,以及这些设备的零件和附件。 |
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1、什么是尼斯分类?
答:尼斯分类是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简称尼斯协定)建立的分类系统,该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尼斯签订,并于1961年4月8日生效,尼斯协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体系,以便于商标的检索、审查和管理,该分类系统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涵盖了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
2、如何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
答:商标的国际注册可以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马德里体系进行,马德里体系允许申请人通过一份国际申请,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同时申请商标注册保护,申请人首先需要在本国或地区的商标局提交基础申请,然后在WIPO提交国际申请,国际申请将由WIPO进行形式审查,然后转交给指定的成员国或地区的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如果所有指定的成员国或地区都批准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将获得国际商标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