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具有显著性、独占性和价值。
1、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其能够明显区别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显著性使得消费者能够轻松识别品牌,从而避免混淆,独特的标志、颜色组合和设计都能增强商标的显著性。
2、独占性
商标的独占性意味着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使用,这种独占性由法律保护,确保商标所有人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防止他人侵权。
3、价值性
商标的价值体现在其代表的企业信誉和商品质量上,通过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和广告宣传,商标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还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和许可使用。
4、竞争性
商标是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其知名度直接影响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高知名度的商标能吸引更多消费者,提高市场占有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5、依附性
商标依附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不能独立存在,这种依附性使得商标与其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紧密联系,共同构成品牌的市场形象和消费者认知。
6、可视性
商标通常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可视性元素构成,这些元素的结合使得商标具有高度的识别性和美感,便于消费者记忆和辨认。
7、单义性
商标作为排他性的法律符号,其意义应当明确且无歧义,高单义性的商标能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使其在众多品牌中迅速做出购买决定,提升品牌的市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