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撰写申请文件

说明书:说明书是专利申请的核心部分,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内容、实施方式和效果,应包含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如有)和具体实施方式等部分。
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用于明确申请保护的范围,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明确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则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进一步限定或增加新的技术特征。
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内容的简要,字数通常控制在300字以内。
附图(如有):附图用于直观地展示发明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帮助审查员和公众理解发明的核心内容。
2、提交申请材料
递交方式:可以通过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电子形式需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提交文件,书面形式则需要当面交至专利局受理窗口或寄交至专利局受理处。
所需材料: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附有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

3、受理与缴费
受理通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缴费:申请人需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缴纳申请费。
4、初审公布
初步审查:专利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18个月后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
提前公开: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实质审查

提起实审: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需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
6、授权与公告
授权通知: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缴费与登记: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登印年费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颁发证书:专利局按期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同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7、后续管理
年费缴纳:取得专利权后,每年需按规定交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单元表格
阶段 | 主要步骤 | 所需材料 |
撰写申请文件 |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附图(如有) |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附图(如有) |
提交申请材料 | 递交方式选择、缴纳申请费 | 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 |
受理与缴费 | 接收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 | 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
初审公布 | 初步审查、申请公开 |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附图(如有) |
实质审查 | 提起实审、全面审查 | 实审请求书、实质审查费 |
授权与公告 | 授权通知、办理登记手续、缴纳年费、颁发证书 | 授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登印年费、授权当年年费、专利证书 |
后续管理 | 年费缴纳 | 年费缴纳通知书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什么是优先权?
答:优先权是指如果一个发明已经在一个国家提出了专利申请,发明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12个月)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享有优先权,即在这些国家提出的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可以享有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日期,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其他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问题2:如何确定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答: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确定,权利要求书详细描述了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并明确了申请人对发明内容的保护范围,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明确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则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进一步限定或增加新的技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