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可以用多久
商标是企业品牌的核心标识,承载着商誉与市场竞争力,许多企业主在成功获得商标注册证后,会关注其有效期及后续维护问题,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续展规则、使用要求等方面,系统解析商标注册后的使用期限及相关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的初始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某企业在2020年5月1日收到商标局颁发的注册证,该商标的有效期至2030年4月30日截止。
需注意,商标专用权并非从申请日起算,而是以“核准注册之日”为起点,若申请过程中遇到驳回复审或异议程序,实际生效时间可能晚于申请日,但有效期的起算点始终以最终核准日期为准。
期满续展:让商标长期有效
商标10年期满前,申请人可通过续展手续延长专用权期限。《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续展流程与要点
-
时间节点:
- 正常续展期:期满前12个月(如2030年5月商标到期,需在2029年5月至2030年4月期间提交续展);
- 宽展期:期满后6个月(即2030年5月至2030年10月),但需缴纳额外费用(通常为正常费用的2倍)。
-
材料准备:
需提交《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若委托代理机构,还需提供委托书。
-
续展次数无限制:
每次续展可延长10年,理论上商标可无限期使用,某商标首次注册于2000年,经多次续展后,至今仍合法有效。
商标使用中的核心要求:防止被撤销
即使商标处于有效期内,若长期不使用,也可能面临被他人申请撤销的风险。《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三”制度的适用条件
- 时间标准:连续3年未在核定商品/服务上真实使用;
- 使用证据:需保留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等能证明商标实际投入市场的凭证;
- 例外情形:因政策原因(如疫情防控导致停产)、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使用的,可免予撤销。
案例参考:某餐饮企业注册“XX茶饮”商标后,因战略调整暂停线下门店运营,未留存任何使用证据。 competitors以此为由申请“撤三”,最终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商标变更与转让对使用期限的影响
商标注册后,若发生权利主体变更(如企业改制、继承)或地址变更,需及时向商标局备案,否则可能影响续展或维权效力,但变更/转让本身不影响商标原有有效期——A公司2020年注册商标,2025年转让给B公司,B公司仍可在2030年到期前办理续展,有效期延续至2040年。
国际商标注册的使用期限差异
若通过马德里体系或单一国家途径注册海外商标,有效期规则有所不同:

- 欧盟商标:注册后有效期10年,可无限次续展;
- 美国商标:有效期10年,续展时需提交使用声明(Use Declaration);
- 日本商标:有效期10年,续展需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
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需提前了解目标国法律,避免因期限疏忽丧失权益。
相关问答 FAQs
-
问:商标续展是否必须委托代理机构?能否自行办理?
答:商标续展可选择自行办理或委托代理机构,自行办理需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提交电子申请,或前往商标局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委托代理机构则由专业人员协助准备材料、跟进流程,适合时间紧张或对法规不熟悉的申请人。 -
问:商标注册后未使用满3年,但已续展,会被撤销吗?
答:“撤三”制度针对的是注册后连续3年未使用的情形,若商标在注册期内曾真实使用(如早期有销售记录),即使后期停用,只要累计使用时间超过3年,一般不会被撤销,但需注意,若在“撤三”申请前的3年内完全未使用,且无正当理由,仍可能面临撤销风险,建议企业定期保留使用证据,防范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