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界定
等同侵权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指行为人虽未直接实施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但使用了与该技术方案“实质相同”的其他手段实现相同功能、达到同等效果的情形,其核心在于突破文字表述的限制,通过技术特征的对比认定侵权行为。
构成要件(三要素)
要素 | 示例说明 | |
---|---|---|
手段等同 | 被诉技术方案中的某个/些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对应特征相比,属于以基本相同的方式执行相同功能的不同实施方式 | 专利用螺栓固定零件,侵权改用铆接或卡扣连接实现同等紧固效果 |
功能等同 | 替换后的技术特征在实际运用中发挥的作用与原特征完全一致 | 专利中的弹簧用于缓冲震动,侵权改用橡胶垫同样起到减震作用 |
效果等同 | 最终产生的技术效果无实质性差异(如性能参数、使用寿命等指标相当) | 专利电路设计使设备功耗为10W,侵权方案通过优化元件布局也控制在10W以内 |
注:三者需同时满足才能构成等同侵权,缺一不可,例如若仅改变非关键技术特征(如外观颜色),则不构成等同侵权。
判断标准与原则
- 全部技术特征原则
需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逐一比对,排除公知常识或惯常设计的部分后,重点分析创造性较强的关键特征是否构成等同替换。
-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视角
以所属技术领域具有一般知识和经验的技术人员的认知水平为基准,判断是否存在显而易见的替代可能性,例如机械工程师应能轻易想到用齿轮传动替代皮带传动实现动力传递。
- 禁止反悔规则
若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主动限缩了某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如明确放弃某类实施例),则在侵权诉讼中不得再主张该部分内容的等同侵权。
典型场景举例
场景 | 专利方案 | 涉嫌侵权方案 | 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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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剂配方调整 | 使用A物质作为催化剂 | 改用B物质(同族元素化合物)且反应速率相同 | ✅ 是 |
结构形状变更 | 圆形管道截面设计 | 椭圆形管道但横截面积相等、流体阻力相同 | ✅ 是 |
工艺步骤顺序调换 | 先加热后冷却的处理流程 | 改为先冷却后加热但最终产品质量一致 | ❌ 否(顺序变化影响过程控制) |
与直接侵权的区别
维度 | 直接侵权 | 等同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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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形式 | 完全落入权利要求字面范围 | 未落入字面范围但构成实质替代 |
举证难度 | 较低(只需证明技术特征对应) | 较高(需论证三要素等同性) |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1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判例确立的规则 |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专利说明书中提到了某种替代方案,还能主张等同侵权吗?
A: 根据“捐献规则”,若发明人在说明书中明确披露了某一具体实施方式并将其作为优选方案,则视为放弃了对该替代方案的权利要求,此时他人使用该替代方案不构成等同侵权,说明书记载“优选不锈钢材质”,若实际采用铝合金材质实现相同功能,则可能因捐献原则而不被认定为侵权。
Q2: 如何证明两个技术特征属于“基本相同的方式”?
A: 可通过以下证据链进行佐证:①技术原理的同一性(如均基于电磁感应原理);②行业通用的设计惯例(如电子领域常用电阻电容并联滤波);③实验数据的可比性(如应力测试显示材料强度相当),建议结合技术交底书、研发日志等内部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