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如™、®、R等,分别表示商标申请中、已注册或受法律保护的状态,用于标识产品服务的商业来源及品牌权益
商标标记的基本形式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通常通过特定符号或文字组合来标识其法律状态和权利归属,最常见的两种官方认可标记为:
- (注册标记):仅用于已获得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正式核准注册的商标,Nike®”“可口可乐®”,该符号表明商标已完成法定程序,享有排他性专用权。
- (商业使用标记):适用于未注册商标但作为品牌标识使用的图案、文字或组合,如初创企业临时使用的logo加注“™”,提示市场关注其品牌身份。
标记类型 | 适用场景 | 法律效力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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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注册的商标 | 受《商标法》保护,可主张侵权追责 | Apple®、华为® | |
未注册但实际使用的商标 | 无强制保护力,仅具公示作用 | Airbnb™、抖音™ |
使用规范与注意事项
位置要求
- 显著性原则:应标注在商标右上角或右下角,字体大小不超过主商标的2/3(如主标为12pt,则标记≤8pt)。
- 颜色对比:与背景色形成反差以确保清晰可辨,避免融入装饰图案导致识别困难。
禁止滥用情形
❌ 错误示范:将®用于未获批的申请中商标;❌ 混淆风险:同时对同一标识既标®又标™;❌ 超范围使用:在非关联商品上擅自添加权利标记。
国际差异处理
不同法域对标记形式存在特殊规定:欧盟要求注册满5年方可使用®;中国允许TM与®并存但需明确区分状态;美国采用“℠”作为服务类商标变体,跨国经营时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进行合规调整。
常见误区澄清
⚠️ 误区一:“只要加了®就自动受保护”——实际必须完成注册流程并取得证书后方可合法使用该标记。 ⚠️ 误区二:“所有带圈R的都是正品”——仿冒者可能违规盗用他人注册商标及标记,需结合官方数据库验证真伪。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企业正在申请商标注册尚未获批,能否提前使用®标记?
答: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只有经核准注册并公告后的商标才能标注®,提前使用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风险,此时应使用™或SM(服务商标)进行过渡性标注。
Q2:境外注册的商标在中国境内销售商品时如何正确标注?
答:需遵循中国法律要求——若已在中国内地完成注册,应当使用®;若仅在海外注册而未在中国申请,则只能标注™或TM,特别提醒:即使拥有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下的优先权,仍需单独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