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需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模仿商标的行为涉及多项法律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专用权(排他性使用权)
- 定义:商标注册人对其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将“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列为侵权行为。
- 表现形式:包括直接复制、篡改字体/颜色后仿冒、跨类别滥用知名度等,某饮料品牌若已注册“可乐”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则其他企业不得在饮品类商品中使用“可乐”或高度相似的设计。
禁用权(禁止他人不当使用)
情形 | 示例 | 法律后果 |
---|---|---|
混淆可能性 | A公司生产运动鞋标注B品牌LOGO | 构成商标侵权 |
淡化驰名商标显著性 | “小米”被用于非科技类产品 | 可能触发反淡化诉讼 |
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 | 抢先注册他人商号作为域名 | 可申请异议宣告无效 |
许可与转让权
权利人可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实现以下操作:
✅ 普通许可:允许被许可方在限定区域内使用商标(如区域经销商);
✅ 独占许可:仅被许可方有权使用,连权利人自身亦不得使用;
✅ 排他许可:权利人保留自用权,但排除第三方使用;
⚖️ 转让限制:需连同所属企业信誉一并转移,且必须办理官方登记手续。
续展权与救济权
- 续展机制:每10年可申请续展一次,理论上可实现永久保护(需持续缴费);
- 维权路径:行政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民事诉讼(赔偿损失)、刑事追责(涉假冒伪劣时),销售金额超5万元的假货案件可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模仿的是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知名商标是否违法?
答:根据《巴黎公约》及我国《商标法》,即使该商标未在国内注册,只要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如具有较高知名度),仍受跨类保护,模仿此类商标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驰名商标权益。
Q2:个人能否主张他人模仿自己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答:不能,我国采用“注册优先制”,未注册商标仅能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权益,且需证明其具有一定影响,建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