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属于商标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具体在2101群组,该类别涵盖厨房炊事
纸杯在商标分类中主要归属于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具),具体为该类别下的群组 2101(饮具及其附件),以下是详细说明:
✅ 法律依据与细分逻辑
国际分类号 | 类别名称 | 对应商品示例 | 关联性分析 |
---|---|---|---|
第21类 | 家用及厨房器具 | 包括杯、碗、盘、壶等餐饮工具;尤其明确涵盖“纸制或塑料制的一次性杯子”。 | 纸杯作为盛装液体的日常用品,符合此类别的功能属性。 |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第21类的2101小组专门包含各类饮用容器,其中明确列出了“纸杯”“塑料杯”等非永久性材质制成的饮品用具,无论是普通纸杯还是带有图案设计的定制款,均应以第21类为核心注册类别。
⚠️ 特殊情况补充
若企业希望对纸杯进行多维度保护,可考虑以下扩展策略:
- 外观设计专利(而非商标注册):针对独特的造型或艺术图案,可通过《专利法》申请外观专利;
- 组合商标布局:如品牌名称+图形标识,除主注第21类外,还可关联以下类别:
- 第39类(运输贮藏):涉及批量物流包装;
- 第40类(生产加工):若自主生产纸杯;
- 第35类(广告销售):用于线上线下推广场景。
📌 典型误区澄清
❌ 错误认知:“纸制品应归入第16类(纸张本身)”。
✅ 正确区分:原材料(如空白纸张)属第16类,但成品容器(如折成型的纸杯)因功能用途划入第21类,超市售卖的空白A4纸属16类,而同材质制成的咖啡杯则属21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纸杯带有保温功能(如双层隔热结构),是否需要跨类别注册?
A: 仍以第21类为主分类,若强调技术特性(如真空保温层),可额外注册第9类(科学仪器),但实际实务中多数企业仅选择第21类即可覆盖基础功能。
Q2: 定制化广告纸杯(印有客户LOGO)如何界定商标类别?
A: 此类服务本质是为他人提供印制好的成品杯,属于“印刷服务”,应归入第40类(材料处理),但如果商家自身生产并销售空白纸杯,则需同时注册第21类(产品)和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