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样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声音等可视性元素
核心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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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元素
- 包括汉字、拼音字母、外文单词或其缩写(如品牌名、口号),华为”“IKEA”,需注意字体设计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普通印刷体可能因缺乏独创性难以通过注册审查。
- 特殊写法:艺术化变形的文字仍属文字范畴,但过度图形化可能被归类为图形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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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元素
- 具象图案:如动物形象(天猫的猫头)、自然物体(苹果logo中的叶子)。
- 抽象几何形状:线条、色块组合成的标志性符号(耐克勾形标志)。
- 插画风格:手绘漫画或极简主义设计均可作为独立图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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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与数字组合
- 单纯使用罗马字母/阿拉伯数字的情况较少见,通常需搭配其他元素增强辨识度,7UP”中的数字与文字融合设计。
- 行业代码类纯数字序列原则上不可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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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运用
- 单色商标:指定潘通色号界定专属色彩权益(如蒂芙尼蓝)。
- 彩色组合:多色渐变或对比色块构成的视觉系统(可口可乐红底白波纹)。
- 注:中国默认保护黑白稿,若主张颜色权利需另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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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立体造型
- 产品外形本身可申请立体商标,要求具备非功能性特点,典型案例包括劳力士手表表带结构、酒鬼酒瓶身浮雕纹理。
- 包装容器的特殊开启方式若能产生视觉记忆点亦可纳入保护范围。
组合式商标解析表
类型 | 示例 | 法律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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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混合型 | “星巴克+绿色圆形徽标” | 需整体注册,不可拆分使用各组成部分 |
声控联动型 | 带有音效触发机制的设计 | 实际审查仅针对视觉呈现部分 |
动态变形款 | 旋转变换形态的标志 | 以静态定格画面为准进行检索比对 |
材质质感型 | 金属拉丝表面处理效果 | 版权登记优于商标注册的保护力度 |
特殊形式说明
声音商标
通过频谱图展示音频波形特征,常见于广播提示音(Intel“灯!等灯等灯”)、影视剧经典配乐片段,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①已经过实质性商业使用;②相关公众能将其与特定主体建立联系。
气味商标
目前中国尚未开放注册通道,但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他人仿冒知名商品的独特香味,国际案例参考:美国曾批准“草莓香气橡皮擦”注册商标。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如果我想用公司LOGO做商标,里面包含的所有元素都需要逐一登记吗?
A:不需要,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申请即可,但使用时必须保持各要素的比例、颜色完全统一,若今后计划单独授权某部分给他人使用,则建议分拆注册。
Q2:动态GIF格式能否直接提交作为商标图样?
A:不可以,现行制度要求提交静态图片文件(JPG/PNG),动态效果仅在审查意见中备注说明,不过随着技术进步,未来可能逐步放开对短视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