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属于国际分类中的**第11类**,主要涵盖与水暖、卫生设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
核心类别归属
商标卫浴产品主要属于第11类(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该类别涵盖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各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 浴室用装置:如淋浴喷头、浴缸、洗手盆、马桶等;
- 水暖配件:水龙头、排水管件、阀门;
- 桑拿及蒸汽设施:桑拿房设备、蒸汽发生器;
- 其他相关器械:电动干手器、消毒杀菌设备等。
常见细分项目示例(表格形式)
子类别编号 | 具体描述 | 典型商品举例 |
---|---|---|
1109 | 卫生设备(不包括家具) | 坐便器、蹲便器、小便斗 |
1110 | 水净化装置及配件 | 滤水器、净水龙头 |
1111 | 照明器具 | LED浴室镜灯、防水壁灯 |
1112 | 空气调节与通风系统 | 排气扇、换气扇 |
1107 | 供暖或制冷设备 | 电热水器、浴霸 |
延伸保护建议
若企业希望全面布局品牌防线,可考虑以下关联类别注册:
✅ 第6类(金属材料)
用于固定件、支架等金属零部件(如不锈钢毛巾架底座)。
✅ 第20类(家具)
覆盖浴室柜、置物架等木质/塑料材质的储物家具。
✅ 第37类(建筑服务)
涉及安装维修服务,如“卫浴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 第43类(餐饮住宿)
适用于开设连锁酒店或SPA中心时的实体经营标识。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只生产智能马桶盖,是否仍需注册整个第11类?
A: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智能马桶盖属于1109类似群组,理论上仅需在该子类注册即可,但为避免他人攀附知名度,建议同时占位核心小项并监控关联领域。
Q2: 销售带有自主品牌LOGO的浴室防滑垫,应如何分类?
A: 普通地垫归入第27类(地毯席垫),而具备排水功能的防滑踏板则可能跨至第11类,需根据产品材质和功能判断:若强调“吸水速干”属日用品属性,优先选27类;若突出“防霉抗菌”技术特性,可考虑11类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