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需提供技术交底书、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或企业执照)、相关附图及现有技术资料,协助撰写申请文件
基础申请文件类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及说明 |
1 |
发明创造说明书 |
需全面、清晰地描述技术方案,涵盖背景技术、具体实施方式、操作步骤等内容,例如发明专利应详细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据此实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需准确展现产品结构或外观特征,确保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依据其重现技术方案。 |
2 |
权利要求书 |
明确界定请求保护的范围,具有明确的法律边界,不同类型的专利有不同的撰写要点: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可分层布局(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实用新型注重结构改进相关的技术特征;外观设计则聚焦产品形状、图案、色彩等设计要点的组合与创新点。 |
附图相关材料
类型 |
适用场景 |
具体要求 |
示例说明 |
机械制图/电路图 |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
使用规范绘图工具制作,标注清晰且与说明书文字部分严格对应,图中各部件需有明确编号,并在说明书中逐一解释其功能及连接关系。 |
如涉及设备的内部构造图,需展示各组件的空间位置和配合方式;电路图应标注元件参数、信号流向等关键信息。 |
照片/效果图 |
外观设计专利 |
多角度拍摄产品的六面视图(前、后、左、右、上、下),必要时增加立体图或使用状态参考图,图片背景应纯色无干扰,分辨率满足审查要求(一般不低于154dpi)。 |
若为带图案的产品,需单独提供图案展开图;对于组合式产品,需分别展示各组成部分及整体组合后的形态。 |
身份与委托证明
材料名称 |
作用 |
提供主体 |
备注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确认申请主体资格 |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科研机构等特殊主体按相关规定提供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与原件一致。 |
代理委托书 |
授权代理机构办理事务的法律依据 |
由申请人签署(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注明委托权限(如代为提交文件、答复审查意见、修改申请等)、委托期限及代理人信息。 |
若为单位申请,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确认委托行为的合法性。 |
其他辅助材料
情形 |
所需材料 |
说明 |
优先权主张 |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及其中译文(非中文原申请时) |
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内,外观设计6个月内),并提交经原受理机构认证的申请文件副本;若原申请为外文,还需附中文译本供审查使用。 |
费用缴纳凭证 |
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缴费单据 |
可通过银行转账、专利局收费窗口或在线支付平台完成缴费,保留付款凭证作为已履行缴费义务的证明,未按时缴费可能导致申请视为撤回。 |
保密审查请求(涉及国家安全) |
国防专利机构出具的保密审查意见 |
若发明创造可能涉及国家秘密,需先向国防专利局提交保密审查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向普通专利部门提交申请。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申请人是多人共有,如何准备身份证明?
A:所有共同申请人均需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或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部分申请人为境外主体,还需按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确保文件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

Q2:附图中是否可以使用彩色?
A:可以,但需注意以下两点:①颜色必须是产品本身的固有特征(如品牌标识色),而非随意添加;②在图片描述中明确标注各部位使用的颜色及其对应关系,以便审查员准确理解设计细节,对于黑白附图无法清晰表达的情况,合理使用彩色有助于提升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