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商标主要属于第29类和第30类
食品所属商标类别解析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食品主要涉及第29类、第30类,部分特殊品类可能跨其他类别,以下是具体划分:
类别 | 典型示例 | |
---|---|---|
第29类 | 肉制品、水产制品、罐头食品、腌制/干制水果蔬菜、蛋类及奶制品等加工食品 | 牛肉干、鱼罐头、腌黄瓜、奶酪、酸奶 |
第30类 | 非活态的谷物制品(如面粉)、糖、咖啡/茶/可可饮料、烘焙糕点、调味品、蜂蜜等 | 面包、巧克力粉、速溶咖啡、白糖、饼干 |
补充说明 | 若涉及餐饮服务(如堂食),则需额外注册第43类;酒类单独归入第33类 | 餐厅提供的现做餐点属第43类,白酒/红酒属第33类 |
细分场景与策略建议
- 预包装食品 vs. 现制餐饮
工厂生产的包装零食必须申请第29/30类;而奶茶店、连锁店等提供现场制作的饮品或餐食,除产品本身外,还需布局第43类(餐饮服务)。
- 跨界产品开发注意
例如推出含有酒精成分的特殊蛋糕时,除第30类外,因含酒需同步注册第33类。 - 品牌延伸保护
企业若计划拓展产品线(如从糕点扩展至冷冻甜点),建议提前覆盖关联子类目以避免侵权风险。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我的公司只做线上销售预制菜,是否只需注册第29类?”
✅ 答:不完全正确,虽然预制菜主体属于第29类,但如果包装上标注了自有品牌的餐饮配方或烹饪方法指导(暗示消费场景),可能被认定为涉及第43类的服务元素,存在潜在争议,建议组合注册第29+43类以确保全面保护。
Q2: “天然蜂蜜应该选哪一类?能否与其他品类组合申请?”
✅ 答:纯天然蜂蜜默认归入第30类“食用蜂产品”;若推出礼盒装并搭配专用木勺工具,则工具部分可单独申请第21类(家用器具),多类别联合注册能强化品牌壁垒,防止他人在不同领域使用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