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类包括咖啡、茶饮料、糖、糖果、蜂蜜制品、面包糕点、方便食品、米面粮油、调味品等日常食品及相关产品
是对食品30类的详细说明:

饮品原料类
子类别 |
具体示例 |
注释 |
咖啡和咖啡代用品 |
咖啡粉、咖啡豆、速溶咖啡等 |
涵盖所有形式的咖啡产品及其替代品 |
茶及茶饮料 |
绿茶、红茶、乌龙茶、袋泡茶等 |
包括传统茶叶与现代化包装的即饮茶品 |
可可制品 |
可可粉、巧克力原料等 |
基础食材类
子类别 |
具体示例 |
注释 |
糖类 |
白糖、红糖、冰糖、天然增甜剂等 |
包含烹饪用糖及各种人工/天然甜味剂 |
米面谷物 |
大米、小麦粉、玉米粉、食用淀粉等 |
覆盖主食原料如各类面粉和淀粉制品 |
膨化食品 |
爆米花、膨化玉米片等 |
以谷物为基材加工而成的休闲零食 |
豆制品 |
豆粉、预制面筋等 |
用于素食料理或蛋白质补充的特殊形态豆类制品 |
烘焙甜食类
子类别 |
具体示例 |
注释 |
面包糕点 |
蛋糕、面包、饼干、月饼等 |
包括新鲜出炉和预包装的烘焙食品 |
糖果巧克力 |
软糖、硬糖、牛奶巧克力、夹心糖等 |
从传统甜食到创新口味的糖果均属此类 |
冰淇淋甜品 |
冰激凌、雪糕、冷冻甜点等 |
低温保存的冷饮食品,夏季消暑首选 |
调味辅料类
子类别 |
具体示例 |
注释 |
基础调料 |
食盐、酱油、醋、味精等 |
日常烹饪必需的基础调味品 |
复合调味料 |
沙司、酱料、鸡精、沙拉汁等 |
经过混合调配的便捷型调味产品 |
香辛香料 |
芥末、辣椒粉、花椒粉等 |
增加食物风味的天然或加工型辛香料 |
食用香精 |
水果味香精、奶香味香精等 |
用于食品增香的人工合成或天然提取物质 |
加工速食类
子类别 |
具体示例 |
注释 |
方便食品 |
方便面、速冻水饺、自热米饭等 |
即食或简单加热即可食用的快捷餐食 |
米面制品 |
拉面、炒饭、米粉等 |
基于谷物制作的中式特色主食 |
发酵制剂 |
鲜酵母、发酵粉等 |
烘焙和面食制作中使用的生物膨松剂 |
其他食品相关
子类别 |
具体示例 |
注释 |
蜂蜜营养品 |
蜂王浆、花粉、蜂蜜等 |
天然滋补食品及健康养生类产品 |
冰制品 |
食用冰、冰沙、冰砖等 |
餐饮装饰或降温用的固态水产品 |
单一商品 |
食用色素、食品添加剂等 |
特定功能的辅助材料,如着色剂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第30类商标是否包含所有类型的食用油?
答:不包含,根据分类标准,食用油属于第29类(腌腊制品、鱼制食品等),而第30类主要涉及调味品及其他加工食品原料,未涵盖油脂类产品,若企业需注册食用油相关商标,应选择第29类。

问题2:如果已注册“烹饪用糖”(编号300077),其他公司能否在同一类别下注册相同名称?
答:不能,商标注册遵循“一类一标”原则,同一类别内的相同或近似名称将被驳回,若某公司已成功注册300077号“烹饪用糖”,则其他公司在第30类中无法再使用该名称进行注册,建议通过调整商品描述或细分品类来规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