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是审查专利申请驳回后的救济及已授权专利合规性的制度,含复审与无效宣告两环节
概念解析
专利复审无效是专利制度中的重要救济程序,指当申请人或公众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某些决定(如驳回、授权等)存在错误时,可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请求;若已授权的专利权不符合法定条件(如新颖性、创造性不足),任何单位或个人也能启动无效宣告流程,该机制旨在纠正可能的错误决策,确保专利质量与法律公正性。
核心流程对比表
类型 | 触发主体 | 针对对象 | 目的 | 法律依据 |
---|---|---|---|---|
专利复审 | 专利申请人 | 原审查部门的驳回决定 | 争取获得专利权 | 《专利法》第41条 |
专利无效宣告 | 任何单位/个人 | 已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 撤销不合规的专利权 | 《专利法》第45条 |
具体操作细节
✅ 专利复审步骤:
- 时限要求:收到驳回通知后3个月内提交《复审请求书》;
- 材料准备:需修改权利要求书并附具详细论证意见;
- 合议组审理:由3名以上审查员组成小组进行书面及口头审理;
- 结果可能性:维持原判、撤销驳回或部分变更后授权。
⚠️ 专利无效宣告要点:
- 证据规则:主张方须提供对比文件证明涉案专利缺乏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口头辩论机会:双方当事人可参与现场答辩环节;
- 效力影响:一旦宣告无效,视为自始不存在该专利权。
典型应用场景示例
某企业研发的新型电池结构被错误认定为与现有技术过于接近而遭驳回→通过复审成功获得授权;另一竞品厂商发现该方案实际早在前年公开期刊中发表过→提起无效请求导致专利被废止。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复审维持了原来的驳回决定怎么办?
A: 申请人仍可继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入司法救济阶段,这是中国特有的“审复诉”三级救济体系设计。
Q2: 正在侵权诉讼中的专利被宣告无效会产生什么后果?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此时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待专利无效宣告决定的法律效力最终确定后再恢复审判程序,若无效决定生效,则原被告之间的侵权基础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