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负责宣告。 ,(注:根据《商标法》,二者均有权处理商标无效事宜,具体取决于申请主体及
国,商标无效宣告的主管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隶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是具体说明:
📌 法律依据与程序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已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法定条件(如侵犯在先权利、缺乏显著性、恶意抢注等),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该程序分为两种情形:
- 绝对理由无效(涉及公共利益):例如违反禁用条款、带有欺骗性标志等;
- 相对理由无效(基于在先权益):例如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冲突或侵害他人驰名商标权益。
📋 受理与审查流程
步骤 | 责任主体 | |
---|---|---|
提交申请 | 申请人 | 需提供证据材料证明争议商标应被宣告无效 |
形式审查 | 商标局 | 核对文件完整性及格式合规性 |
实质审理 | 商标局审查部门 | 对商标合法性进行全面评估,可能发出补正通知或召开听证会 |
裁定结果 | 商标局 | 作出维持有效/部分撤销/全部撤销的决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
司法救济途径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对商标局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
⚖️ 特殊情形处理
若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如跨类别近似、知名度认定),商标局会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于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还可能主动启动重新评审机制,针对恶意注册行为,除无效宣告外还可并处罚款。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对商标局的无效宣告裁定不服怎么办?
A: 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司法机关进行最终裁决。
Q2: 企业能否自行监测并主动申请他人商标无效?
A: 可以,权利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公告”栏目监控异议期后的商标注册情况,发现侵权风险时及时委托代理机构提交无效宣告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