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争议指对已注册商标因相同近似、易致混淆等,由相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或限制其使用的制度。
概念解析
商标提争议(简称“商评”)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即处于异议期内的商标),或已经注册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已注册商标,侵犯了自身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等)、存在恶意抢注行为,或者违反禁用条款(如夸大宣传、带有欺骗性等),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要求撤销该商标的申请程序,其核心目的是通过行政救济途径纠正不当授权或注册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合法权益。
适用情形分类
类型 | 触发条件 | 典型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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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异议 | 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针对尚未注册但进入公示阶段的商标 | A公司发现B公司在同类商品上申请了与其驰名商标高度相似的图案 |
对已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 |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不受此限);适用于已取得专用权的瑕疵商标 | C企业证明D公司的商标系抄袭其未公开的新产品设计图纸 |
特殊情形下的超期请求 | 若涉及恶意注册且情节严重,可突破5年时效限制 | E品牌被他人抢先注册核心词汇作为防御性商标 |
流程步骤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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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阶段
- 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无效宣告申请书》,附具主体资格证明、权利证据(如原创作品登记证书、使用早于被异议方的证据链)、代理委托书等文件;
- 需明确指出争议理由及法律依据(参照《商标法》第32条、第44条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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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环节
- 商标评审委员会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缺失关键内容的将下发补正通知;
- 例:未提供足够的在先权利证明可能导致案件暂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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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理阶段
- 双方交换意见陈述,可能安排口头审理以核实事实;
- 重点围绕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是否存在不良影响、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展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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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结果执行
- 维持原注册则异议失败;宣告无效则原商标注册被注销,并公告相关决定;
- 当事人对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后果影响
✅ 对申请人而言:成功可使目标商标失效,消除市场混淆风险;失败则不影响原商标状态。
⚠️ 对被申请人而言:若败诉需承担行政费用,且可能面临重新设计品牌标识的成本投入。
⚖️ 典型案例参考:“西湖龙井”地理标志案中,多地农户联合提起异议,最终促使违规使用的通用名称类商标被撤销。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是小微企业主,没有专业法务团队,如何高效发起商标争议?
A: 可通过当地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获取模板指导,或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代为处理,目前国家推行电子化申报系统,线上提交材料已实现全程网办,大幅降低操作门槛,建议优先选择经验丰富、擅长复杂案件的律所合作。
Q2: 商标异议被驳回后还能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A: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可在收到驳回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若仍不服,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恶意明显的抢注行为,即使错过异议期,也可尝试通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