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官费是指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这些费用涵盖了专利申请的各个环节,包括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年费等,以下是对专利申请官费的详细说明:

1、申请费
发明专利:900元。
实用新型专利:500元。
外观设计专利:500元。
2、申请附加费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元。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元,从第301页起每页加收100元。

3、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标准费用:2500元。
4、复审费
发明专利:1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300元。
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5、著录事项变更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元。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
6、无效宣告请求费
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7、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8、恢复权利请求费
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缴纳。
9、延长期限请求费
以月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10、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办理各种副本和证明文件前缴纳费用。
11、年费及滞纳金
发明专利年费:第1~3年每年900元,第4~6年每年1200元,第7~9年每年2000元,第10~12年每年4000元,第13~15年每年6000元,第16~17年每年8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年费:第1~3年每年600元,第4~5年每年900元,第6~8年每年1200元,第9~10年每年2000元。
滞纳金: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会产生滞纳金。
对于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16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请求减缴部分官费,具体减缴比例如下:
类别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备注 |
申请费 | 135元 | 75元 | 75元 | 费减85% |
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 135元 | 90元 | 90元 | 费减85% |
印花税 | 5元 | 5元 | 5元 | 不予减缴 |
授权后第二年年费 | 190元 | 120元 | 120元 | 费减70% |
授权前三年年费 | 300元 | 180元 | 180元 | 费减70% |
复审费 | 300元 | 90元 | 90元 | 费减70% |
专利申请官费是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支付的费用,涵盖了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年费等多个方面,了解这些费用的具体构成和收费标准,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规划和管理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