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3002群组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0类【咖啡,茶,可可及制品】,主要涵盖咖啡、咖啡代用品、菊
商标第3002类的核心定位
商标国际分类体系中的第3002类隶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下的第3类(日化用品),其核心功能为“牙膏及其他口腔卫生制剂”,这一类主要针对直接用于牙齿清洁、美白、防蛀或口腔护理的制品。
涵盖范围解析
序号 | 商品名称 | 典型用途/特征 |
---|---|---|
3002 | 牙膏 | 包括普通牙膏、含氟牙膏、儿童牙膏、草本牙膏等,以物理摩擦+化学成分实现清洁效果 |
牙粉 | 粉末状替代品,需配合牙刷使用 | |
牙齿漂白剂 | 化学氧化型产品,用于去除牙渍 | |
固齿散 | 传统中药配方,辅助缓解牙龈出血等问题 | |
假牙清洁剂 | 专门用于清洁义齿表面污渍的产品 | |
牙齿抛光剂 | 含微粒研磨成分,提升牙齿光泽度 | |
口腔喷雾(非药用) | 清新口气用途,不含药物治疗成分 |
⚠️ 关键边界说明:若产品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如“抗敏感”“消炎”),则需归类至第5类(药品);食品级原料制成的可食用牙膜属于第30类(食品添加剂)。
常见注册案例对比
成功案例 | 驳回案例 | 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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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亮白牙膏”(纯日化属性) | “速效止疼牙膏”(含药物成分) | 后者因含麻醉剂被划入第5类 |
“婴幼儿乳牙护理膏” | “竹盐抗菌漱口水”(未声明浓度) | 高浓度抑菌成分可能触发药品审查标准 |
申请注意事项
- 成分披露义务:需在说明书中明确标注活性成分含量(如氟化物≥0.1%),否则可能影响审查进度;
- 广告法合规:禁止使用“最白”“永久”等绝对化用语,避免虚假宣传风险;
- 跨境差异:欧盟对微塑料颗粒的使用限制更严格,出口型企业需同步调整配方。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开发了一款添加益生菌的牙膏,应该如何选择分类?
✅ 答:仍属第3002类,只要不宣称治疗作用(如“修复牙周炎”),即使含有生物活性成分,也按日化用品管理,但需注意包装上不得出现医疗术语。
Q2: 电动牙刷配套的销售装是否需要单独注册3002类?
✅ 答:无需,电动牙刷本体属于第9类(家用电器),但其附赠的试用装牙膏需同步注册3002类,组合销售时,两件商品应分别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