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您享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异议权及
核心权利清单
权利类型 | 法律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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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权 | 有权了解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及安全生产状况 | 《劳动合同法》第8条 |
💰 劳动报酬权 | 工资≥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法》第20条 |
🛡️ 社保缴纳权 | 用人单位须自用工之日起缴纳五险一金 | 《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条例》 |
📚 技能培训权 | 可参与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 《劳动法》第3条 |
⚖️ 平等保护权 | 不受歧视,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及福利待遇 | 《劳动法》第12条 |
📝 合同签订权 | 未签书面合同超1个月的,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
🚨 违法解约救济权 | 若单位违法解除,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 |
重点权利详解
(一)薪资保障机制
- 底线双重约束:同时满足「约定工资×80%」和「当地最低工资」两条红线,取较高者执行。
- 结算周期:按月支付,延迟发放需承担赔偿责任。
- 示例:某地最低工资2000元/月,合同约定月薪5000元→试用期工资至少为4000元(5000×80%)。
(二)劳动关系稳定性
情形 | 单位操作合法性 | 员工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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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不合适”为由辞退 | ❌ 违法(需举证不符录用条件) | 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金+补缴社保 |
延长试用期至6个月以上 | ❌ 超法定上限(最长6个月) | 超出部分视为正式雇佣,可追讨差额工资 |
试用期满未作评价 | ✅ 自动转正,视为正式员工 | 保留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
(三)特殊保护条款
- 医疗期特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 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除严重违纪外禁止解除合同。
- 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无论是否转正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常见误区澄清
⚠️ 误区1:“试用期不用交社保”
👉 真相: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同步缴纳社保公积金。
⚠️ 误区2:“试用期不合格可直接开除”
👉 真相:需提供客观考核证据,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试用期发现怀孕会被辞退吗?
A:不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强行解除,属于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并恢复劳动关系。
Q2:试用期最后一个月突然通知延长半个月,合法吗?
A:不合法。① 原约定试用期已届满,继续留用则视为正式员工;② 如需延长,必须在原始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总时长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如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最多6个月),此时可主张超出部分的工资差额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