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审查聚焦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严审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授权条件,同时核查
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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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完整性
- 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含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等核心文件;
- 文件格式需符合规范(如签字/盖章、编号规则);
- 费用缴纳凭证需齐全。
注:缺失必要文件或格式错误的申请将被退回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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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验证
-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委托代理机构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明显实质性缺陷筛查
项目 | 判定标准 | 常见驳回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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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 《专利法》明确规定不予授权的主题(如科学发现、疾病诊断方法、动植物品种等) | 涉及数学算法、单纯商业方法等 |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 | 妨害公共利益或法律禁止推广的技术方案 | 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装置、赌博工具等 |
依赖遗传资源违规 | 未声明生物材料的合法来源或获取途径 | 未经批准使用的微生物菌株 |
实质审查核心要素
(一)新颖性
- 定义: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 对比范围: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文献、期刊论文、会议记录、网络公开信息等。
- 特殊规则:
- “现有技术”不包括申请日前未公开的内部资料;
- 抵触申请(他人已申请但尚未公开的相同专利)破坏新颖性。
(二)创造性
- 评价基准: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需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 三步法判断流程:
① 确定区别特征 → ② 分析区别带来的技术效果 → ③ 综合判断是否显而易见。 - 典型案例:若某改进仅是将螺栓材质从钢换成铝,且未产生新功能,则缺乏创造性。
(三)实用性
- 基本要求: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 否定情形:
- 无再现性(如依赖随机事件的永动机);
- 违背自然规律(如常温超导材料);
- 仅抽象描述而无具体实施方案。
特殊领域附加要求
技术领域 | 额外审查重点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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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发明 | 需证明化合物的结构参数及用途 | 新药需提供药效实验数据 |
计算机软件 | 必须与硬件设备结合解决具体技术问题 | 纯算法无法授权,但图像处理算法+芯片可实现 |
外观设计 | 需满足“不相同且不相近似”原则,排除功能性设计 | 手机壳形状相似但图案不同仍可能冲突 |
其他关键审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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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性原则
- 一件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发明/实用新型;
- 多项关联技术的合并需满足“特定技术特征关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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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限制
- 答复审查意见时,不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范围;
- 主动修改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3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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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审查
- 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发明需进行保密审定;
- 涉密专利不公开,仅颁发保密专利证书。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一项发明已经被学术论文提前公开,还能申请专利吗?
✅ 答:不能,根据新颖性要求,若该论文在申请日前已公开发表,则构成现有技术,导致该发明丧失新颖性,即使后续补充实验数据也无法弥补这一缺陷。
Q2:同一台设备的两种不同控制方法能否作为一个专利申请?
⚠️ 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两种控制方法共享相同的硬件结构和基础功能,仅改变软件逻辑,则可能因缺乏单一性被要求分案申请;若两者在技术方案上有本质区别且相互独立,可通过撰写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