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归属类别解析
第30类 食品及调味品
✅ 适用场景:直接涵盖「糖」「糖果」「甜食」等基础品类,是糖类产品最核心的注册类别。
📌 典型群组:
| 子类编号 | 具体内容 | 示例商品 |
||||
| C3001 | 食用糖 | 白砂糖、红糖、冰糖 |
| C3004 | 糖果、巧克力 | 硬糖、软糖、太妃糖 |
| C3008 | 蜜饯、果脯 | 话梅糖、陈皮糖 |
| C3010 | 烘焙用糖浆、装饰性糖粒 | 焦糖酱、彩色糖珠 |
关联拓展类别建议
🍹 补充性防御布局
类别 | 逻辑依据 | 推荐场景举例 |
---|---|---|
第32类 | 含糖饮料(果汁/汽水) | “XX牌柠檬味苏打水”需同步注册 |
第35类 | 零售渠道标识 | 连锁甜品店门头使用 |
第43类 | 餐饮服务附加价值 | 咖啡馆提供的特色调糖服务 |
🔍 特殊情形注意
⚠️ 若涉及药用功能(如润喉糖):需增加第5类医药制剂;
⚠️ 若开发儿童益智型营养糖:建议叠加第30类+第32类+第5类形成立体防护。
常见误区澄清
❌ 错误认知:“所有含‘糖’字样的商品都能注册在第30类”
✔️ 正确做法:需结合具体用途判断——
- 工业级蔗糖添加剂 → 第1类化工原料
- 宠物零食用糖衣 → 第31类饲料添加物
- 牙膏中的木糖醇成分 → 第3类日化用品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某公司生产代餐奶昔粉(含赤藓糖醇),应如何选择商标类别?
答:主类别为第30类方便食品(对应C3007无酒精饮料浓缩物),同时建议注册第5类膳食补充剂强化健康属性,并考虑第35类电商平台销售。
Q2: 已注册第30类“水果糖”商标,能否阻止他人在玩具类目使用相同名称?
答:不能,玩具属于第28类,需单独注册,但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驰名商标跨类保护(需满足知名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