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适用类别解析
第11类(必选)
✅ 适用范围:涵盖卫浴空间的核心功能设备及供热/通风系统。
| 子项编码 | 具体内容 | 典型商品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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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4 | 浴室装置 | 淋浴喷头、浴缸龙头、智能马桶盖 |
| 1107 | 水暖管件 | PVC排水管、角阀 |
| 1109 | 卫生设备 | 电热水器、排风扇 |
| 1110 | 消毒净化设备 | 紫外线杀菌器、净水滤芯 |
关联延伸类别
🔹 第20类(结构组件)
用于陶瓷/亚克力材质的固定装置,如:
- 独立式浴缸(需注意与建材区分)
- 台盆支架、浴室柜框架
🔹 第19类(建筑装饰材料)
涉及安装基础材料:
- 防滑地砖、马赛克墙面
- 人造石台面、玻璃隔断型材
🔹 第3类(配套耗材)
洗浴护理相关产品:
- 沐浴露、洗发水(若自营生产)
- 泡沫洗手液容器设计专利
特殊场景补充建议
⚠️ 多品类布局策略
| 商业需求 | 推荐组合 | 作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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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设线下体验店 | 35+37+43 | 门店管理+广告销售+咨询服务 |
| 开发智能家居联动 | 9+42 | 软件控制端+技术方案保护 |
| 出口贸易 | 根据目的国法律增加相应类别 | 欧盟需额外注册外观专利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只生产高端定制花洒,是否需要注册全品类?
👉 A: 至少应注册第11类(核心功能),建议同步注册第8类(金属部件)、第21类(硅胶密封圈),若采用独特包装设计,还需在第16类(纸盒印刷)进行版权登记。
Q2: 现有卫浴品牌被侵权怎么办?
👉 A: 立即启动以下三步:①通过中国商标网提交异议申请;②收集侵权证据(实体店拍照+网购公证);③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重点监控相似度超过80%的仿冒标识,尤其注意农村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