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类商标属农林牧渔类别,主要涉及未加工的农产品、畜牧养殖物及
基本定义
第31类商标属于尼斯国际分类中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其他不属别类的农副产品”范畴,主要涵盖未经工业加工的自然产物及相关生产资料,该类别聚焦于初级农业生产链中的原始物料及辅助资源。
核心细分领域(附典型示例)
序号 | 子类名称 | 典型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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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 | 谷物 | 小麦、大米、玉米、燕麦、黑麦等 |
3102 | 豆类 | 大豆、绿豆、红豆、鹰嘴豆、蚕豆等 |
3103 | 香料作物 | 胡椒、肉桂、丁香、八角茴香、姜黄粉 |
3104 | 植物种子 | 花卉种子、蔬菜种子、草籽、树苗(非观赏用途) |
3105 | 活体植物 | 果树幼苗、藤蔓植物、块茎繁殖材料(如马铃薯种薯) |
3106 | 动物饲料 | 干草料、鱼粉、骨粉、混合饲料颗粒、矿物质补充剂 |
3107 | 酿酒原料 | 葡萄汁(用于酿酒)、麦芽浆、啤酒花 |
3108 | 其他农林副产品 | 天然树脂(松脂)、乳胶、蜂蜡、蚕茧(未缫丝状态) |
关键特征解析
✅ 自然属性优先:仅接受直接取自自然界且未发生化学性质改变的产品(如鲜榨果汁需归入第29类)。
❌ 排除情形:经深度加工的食品(如果酱、罐头)、精制糖、食用油均不属于本类。
🔄 交叉注意:若涉及“有机认证”标识,需同步考虑第44类社会服务中的认证咨询服务。
实务操作要点
⚠️ 地域差异:中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对部分条目进行了本土化扩展,建议结合最新版官方文件核查。
💡 防御性注册建议:从事农产品电商的企业可考虑搭配第9类(APP软件)、第35类(广告销售)进行联合保护。
⚖️ 侵权判定重点:包装装潢相似度、地理标志冲突(如“五常大米”等特定产区名称)是高频争议点。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注册一款新型杂交水稻品种的名称,应该选哪一类?
答:应选择第31类下的“植物种子”(3104小组),但需注意:①需提供育种技术证明文件;②若涉及转基因成分,可能触发特殊审查程序。
Q2: 某企业既种植草莓又生产草莓果酱,为何必须注册两个类别?
答:草莓鲜果属于第31类(未加工农产品),而果酱因添加糖分并进行杀菌处理,已构成食品加工行为,须归入第29类,二者分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