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刷商标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2
核心上文小编总结
牙刷商标主要归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中的 第21类(家用器皿及日用品),以下是详细说明:
具体归属依据
分类号 | 类别名称 | 典型涵盖范围 | 为何适配牙刷 |
---|---|---|---|
第21类 | 家用器皿、日用消费品 | 包括梳子、刷子、牙刷、牙签、保温瓶、玻璃制品等日常家居用品 | 牙刷作为个人卫生护理工具,直接用于口腔清洁,属于此类别的核心商品范围 |
✅ 关键逻辑:第21类聚焦“非工业用途的家庭用品”,而牙刷是典型的家庭日常使用物品,符合该类别的定义。
常见疑问点解析
-
电动牙刷是否也属第21类?
✔️ 是,无论动力来源(手动/电动),只要功能本质是刷牙工具,均归入第21类,若涉及电池供电技术,需额外注册第9类(电子设备),但主体仍需布局第21类。 -
儿童牙刷或有特殊设计的款式如何处理?
📌 仍属第21类,外观设计可通过申请外观专利保护,但商标分类不变,若强调“益智玩具”属性,可能跨类别至第28类(玩具),需结合实际用途判断。 -
配套产品的区别
- 🪥 牙膏 → 第3类(化妆品);
- 🔋 充电器/底座 → 第9类(电子产品);
- 📦 包装盒 → 根据材质可能涉及第16类(纸质品)或第21类(容器)。
注册建议
- 主类别:必选 第21类,覆盖基础功能;
- 关联类别:视业务拓展需求选择以下之一:
- 第5类(医药制剂,如含药物成分的牙膏);
- 第9类(智能牙刷的APP软件);
- 第35类(广告销售,适用于品牌推广场景)。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只生产牙刷毛,不组装成品,该怎么分类?
👉 A: 单独生产的刷毛可能属于 第17类(橡胶制品) 或 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需根据材质进一步细分,但最终成品牙刷仍应回归第21类。
Q2: 国外市场对牙刷商标分类有差异吗?
👉 A: 大部分国家采用尼斯分类,但存在局部调整,例如美国USPTO将牙刷列为第21类下的子类目“Cleaning Tools”(清洁工具),与中国一致;欧盟则严格按尼斯代码执行,建议通过当地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