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需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附送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查核准后予以
核心前提判定
需满足以下任一情形方可启动注销程序:①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专用权;②企业破产清算/个体工商户停业且无继受主体;③商标权属争议经司法裁定需终止效力,注:若存在有效期内的许可备案记录或质押登记,须提前解除相关权利负担。
基础材料清单(按类型分类)
申请人身份 | 必交文件 | 辅助文件 |
---|---|---|
企业法人 | ✔️ 盖章版《商标注销申请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
自然人 | ✔️ 签字版《商标注销申请书》 ✔️ 身份证复印件 |
✍️ 本人签署的承诺声明 |
继承/受让后的持有人 | ✔️ 经公证的继承协议/转让证明 ✔️ 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
🔍 原商标注册证原件(如有) |
司法强制注销 | ✔️ 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 执行通知书 |
⚖️ 协助执行函(由法院出具) |
标准化操作流程
▶︎ Step1 材料制备阶段
- 下载标准制式申请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表格下载专区),手写填写需使用黑色签字笔;
- 涉外申请人需同步提交中文译本并进行使馆认证;
- 多类别商标应分别制作申请文件并标注关联关系。
▶︎ Step2 提交受理渠道
办理方式 | 操作要点 | 时效优势 |
---|---|---|
线上递交 | 登录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系统上传PDF文件(≤5MB) | 3个工作日内获收据号 |
线下窗口办理 | 前往注册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服务大厅,现场核验原件后收取回执 | 即时取得受理通知书 |
邮寄纸质件 | 寄至北京商标局受理大厅(地址详见官网),建议采用EMS保价邮寄 | 约7个工作日到达 |
▶︎ Step3 审查公示阶段
- 形式审查(12个月):核查材料完整性及签章有效性;
- 实质审查(36个月):确认不存在在先权利冲突及存续必要性;
- 特殊情形:涉及异议历史的商标可能延长审查周期。
▶︎ Step4 结果反馈机制
- 核准注销:发布《商标注销公告》(每月1期《商标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驳回决定:下发《不予注销通知书》,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申请复审;
- 补正通知:针对材料瑕疵给予30日修正期,逾期视为放弃。
关键注意事项
⚠️ 时效风险警示:自核准注销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商标即丧失法律效力,原注册人不再享有排他使用权; 💰 费用说明:官方不收取注销规费,但委托代理机构需支付服务费(市场价8002000元/件); 🔄 复活限制:注销后原则上不可恢复,特殊情况下可尝试通过“撤三”程序反向操作,但成功率极低。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已完成注销公告的商标还能继续销售带有该标识的商品吗?
✅ 答:不可以,根据《商标法》,注销公告发布后,继续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库存商品应在合理期限内清理完毕,建议尽快更换包装标识。
Q2:公司注销时忘记处理名下商标怎么办?
✅ 答:可在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后1年内,凭清算报告及股东会决议向商标局申请移转至承继单位;超过期限未处理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