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需已向商标局申请并获受理通知书,进入异议期享优先使用权,但法律保护较弱,使用时不可冒充®标,需定期监控状态
是关于TM商标要求的详细说明:
基本定义与法律地位
- 含义:“TM”是“Trademark”(商标)的缩写,表明该标志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并取得《受理通知书》,正处于异议期内,申请人享有优先使用权,但尚未获得正式核准注册;
- 保护力度:相较于已注册的“R标”,TM商标的法律保护较弱,仅当未注册商标因知名度较高时,才可能依据《商标法》第58条获得一定救济。
使用规范
项目 | 具体要求 |
---|---|
禁止冒充注册商标 | 不得标注®符号或宣称为“注册商标”,只能使用“TM”标识以示区分; |
宣传真实性 | 使用时需确保不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服务质量、来源的认知,避免虚假承诺; |
权利冲突规避 | 若与他人在先权利(如现有商标、著作权)存在冲突,即使处于申请阶段也可能引发纠纷; |
标识形式限制 | 不可擅自修改申请时提交的图样结构、颜色组合等核心要素,需保持与申请书一致。 |
构成要素合规性
根据《商标法》,可作为TM商标的元素包括:
- 文字类: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外文字母及拼音组合;
- 图形类:记号、几何图案、自然物象等原创设计;
- 数字类: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
- 立体标志:具有长宽高的三维形态物体;
- 颜色组合:两种以上色彩搭配形成的显著识别体系;
- 声音/气味等特殊类型:目前中国仅接受声音商标注册,气味尚不可注册。
禁用情形不得作为TM商标使用:
- 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 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欺骗性的表述;
-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图案;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及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
注意事项
- 申请前置程序:建议先通过商标局官网进行近似查询,降低驳回风险;
- 动态监测:关注公告期的异议情况,及时应对第三方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 过渡期策略:在等待注册结果期间,可同步准备品牌推广方案,但需标注“TM”以明示法律状态。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TM商标能否用于电商平台入驻?
A:部分平台(如深圳箱包天猫商城)要求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及授权书,仅持TM状态可能无法满足资质审核,建议提前完成正式注册流程,或选择对未注册商标包容性更高的平台。
Q2: 如果TM商标最终未获准注册怎么办?
A:申请人仍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无法主张专用权,若因他人注册成功导致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异议或司法程序主张在先使用权益,需提供实际使用的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