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备案即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符合条件者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减免部分专利费用,以降低成本
概念解析
费减备案是指向专利局提出费用减免请求并完成登记的程序,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及年费等官费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政策旨在降低创新主体的成本负担,鼓励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适用对象
主体类型 | 具体要求 |
---|---|
个人 |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固定工作单位且能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
企业/事业单位 | 成立不满3年且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或所在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领域 |
非营利组织 | 需具备公益性质资质,如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等 |
核心条件
- 经济门槛: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当地最低工资×12个月;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且纳税额为零或极低。
- 材料清单:身份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税务部门盖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类)、法人授权委托书。
- 时效限制:每年集中受理两次(通常为3月和9月),逾期需顺延至下一周期重新提交。
操作流程
- 在线填报: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进入“费减备案”模块→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
- 形式审核:系统自动校验文件完整性,缺失项将触发补正通知(需在15日内完成)。
- 审批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收到完整材料的次日起4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
- 结果应用:获批后系统自动关联至后续所有专利申请,无需重复提交纸质凭证。
优惠幅度对照表
费用类型 | 常规标准(元) | 减免比例 | 实际缴纳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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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费 | 950 | 85% | 5 |
实用新型申请费 | 500 | 70% | 150 |
PCT国际阶段费用 | 根据WIPO费率浮动 | 50%100% | 按具体条目逐项减免 |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已提交过费减备案的企业搬迁至其他省份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A:无需重新备案,原审批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若注册地变更导致资质不符(如超出小微企业标准),则需主动申报撤销资格。
Q2:同一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时如何计费?
A: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若其中一项已获费减资格,另一项可同步享受同等优惠,但总减免额度不得超过单一最高项目的核定值,发明专利减免后剩余费用为142.5元,则对应的实用新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