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注册、变更等事务
商标的基本单位
商标的法定基本单位是“件”,这里的“件”指每一个独立的商标注册申请案,即每提交一次商标注册申请(无论包含多少个类别或商品/服务项目),均计为一件商标申请,若申请人在同一次申请中指定了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仍视为一件商标申请;若分两次提交相同的标志用于不同类别,则构成两件独立的商标申请。
常见误解澄清
误区 | 正确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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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以‘个’为单位” | 错误,法律文件中从未使用“个”作为商标的计量单位,官方统一用“件”。 |
“一套商标含多个子项” | 不存在此概念,每个注册号对应唯一一件商标,其保护范围由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决定。 |
“系列商标自动合并计数” | 即使设计风格相似,只要分案申请,每件均独立存在并单独计费。 |
实践场景示例
情形 | 对应的商标数量(件) | 说明 |
---|---|---|
单一类别+单种颜色组合 | 1 | 最基本的独立申请单元 |
同一主体跨3个类别注册 | 3 | 每个类别需分别提交申请,形成三件独立的商标 |
防御性注册全品类45类 | 45 | 理论上最多可拆分为45件(按类别逐件提交),实务中可能通过马德里体系批量处理降低成本 |
图形+文字组合申请 | 1 | 整体作为一个商标申报,不可拆分为图形和文字两件 |
延伸知识:与“件”相关的费用结构
中国商标局规费标准以“件”为基础收取官费(如纸质申请300元/件),代理机构服务费同样按件报价,这意味着:
- ✅ 成本叠加效应:跨类别注册会导致总费用线性增长;
- ⚠️ 策略权衡点:对于预算有限的主体,需优先选择核心类别集中申请,而非盲目追求全品类覆盖。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在同一个商标证书上体现多个类别,可行吗?
A: 根据现行法规,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中,若需多类别保护,必须提交多件申请并获得多个注册证,部分国家允许通过“一标多类”制度实现单次申请覆盖多个类别(如欧盟EUIPO),但中国目前仍采用“一标一类”原则。
Q2: 为什么不同代理机构对同一件商标的报价差异很大?
A: 核心原因在于服务深度不同:①基础代办仅完成形式审查(低价);②增值型服务包含近似度分析、异议监控、续展提醒等(高价),国际注册涉及的翻译费、中间代理费也会显著影响总价,建议要求机构明示费用明细,避免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