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主要属第29类(乳制品)、第30类(食品)、第32类(饮料)及第43类(餐饮服务),具体需结合产品形态
核心类别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奶茶相关的商标主要涉及以下类别:
类别 | 编号 | 覆盖范围 | 适用场景举例 |
---|---|---|---|
食品饮料 | 第32类 | 啤酒、不含酒精的饮料(如冰红茶、果汁饮料)、植物饮料等 | 现制奶茶饮品(杯装/瓶装)、配方茶基底料 |
餐饮服务 | 第43类 | 餐馆、咖啡馆、茶馆、流动饮食供应点等 | 实体店经营、堂食或外带服务 |
延伸保护建议(可选但重要)
为全面防御品牌风险,可同步注册辅助类别: | 扩展类别 | 作用解析 | ||| | 第30类(方便食品) | 含咖啡、糖、调味品的产品包装,防止他人用相似名称推出速溶粉/预调包等产品干扰市场 | | 第35类(广告销售) | 线上线下推广、加盟连锁招商、电商平台入驻时的法律背书 | | 第40类(食品加工) | 若自主生产原料(如烘焙珍珠、熬煮糖浆),需通过此类别合法化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专利关联 |
常见问题解答
Q1: 如果只做外卖不开店,是否还需要注册第43类?
✅ 必须注册! 根据中国商标法实践,即使无实体店铺,只要提供餐饮配送服务(例如通过小程序接单),仍属于第43类的「流动饮食供应」范畴,未注册可能导致无法维权仿冒外卖商家。
Q2: 已有奶茶店能否补全上述所有类别?
🔍 存在风险但可行,建议优先补注核心的第32+43类;若预算允许,按「主品牌(全类覆盖)+子品类(定向注册)」策略布局,注意监测市场中已有相同/近似商标的状态,必要时发起异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