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即商标管理部门,国家层面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该部门负责注册审查、使用监管及权益保护等职能。
所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是详细介绍:
机构性质与隶属关系
它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门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全国商标统一审查和授权的唯一法定机构,承担着对各类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以及后续确权、维权等全流程监管职责。
核心职能范围
序号 | 主要业务内容 | 具体说明 |
---|---|---|
1 | 商标注册审查 | 接收国内外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形式要件核对(如文件完整性)、绝对理由驳回(禁用条款判断)、相对理由审理(近似冲突排查)等工作,最终决定是否核准注册并颁发证书。 |
2 | 异议与评审处理 | 受理第三方对初步审定公告商标提出的异议请求,组织听证程序;同时负责复审被驳回申请、无效宣告案件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争议解决。 |
3 | 品牌战略推进 | 制定国家级重点产业商标培育政策,指导地方开展驰名商标认定推荐,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建设,助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
4 | 市场监管执法 |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监测网络平台商标使用合规性,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恶意抢注、囤积倒卖商标等违法行为。 |
5 | 公共服务支持 | 运营中国商标网信息平台,提供在线申请通道、数据库检索服务;定期发布《商标审查指南》更新动态,开展企业海外维权培训项目。 |
组织架构特点
该局下设综合处、申请受理处、审查管理处等多个专业部门,并在全国设有华北、华东等区域审查协作中心,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协同”的工作模式,商标审查员团队由法学、语言学、设计学等领域专家组成,采用智能化辅助系统提升审查效率。
常见问题解答
Q1:个人能否直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A:可以,根据现行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自行办理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但涉及外国申请人时,必须通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Q2:商标被驳回后有哪些救济途径?
A: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若对复审结果仍不服,还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针对恶意抢注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形,可通过异议程序主张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