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于相应附图正下方,同一申请中标记需前后一致
专利附图标号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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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统一性
所有附图中相同或对应的技术特征应使用相同的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2”),不同结构需分配不同序号,若主视图标注了某部件为“3”,则其他视角或局部放大图中该部件仍需保持“3”。 -
独立性与连贯性
当同一零件出现在多张附图中时(如组合状态与分解状态),其标号必须完全一致;但不同独立的实施例可重新开始编号(需在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
清晰可读原则
- 标号应置于特征显著位置附近,优先选择轮廓线外侧的空白区域;
- 避免交叉重叠,必要时可用引线连接至远端并加注箭头;
- 复杂组件可分层标注(如主件标“5”,子件标“5a”“5b”)。
常见应用场景示例(表格)
场景类型 | 推荐用法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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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零部件 | 直接标注主体结构(例:齿轮轴→“1”) | 确保与权利要求书中术语一一对应 |
装配体中的子部件 | 采用层级编码(例:外壳整体为“2”,内部支架为“2.1”) | 层级不宜超过两级,防止混淆 |
动态运动部件 | 用虚线表示初始位置+实线表示动作后状态,并分别标注同一编号 | 配合箭头指示运动方向 |
剖视图特殊处理 | 对被遮挡的细节添加辅助线引导标号(如剖切面的过渡区域) | 辅助线需与主轮廓平行且间距均匀 |
标准化建议对照表
要素 | 规范要求 | 错误案例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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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小 | ≥5mm高度,粗体无衬线字体 | × 使用过小字体导致印刷模糊 |
颜色区分 | 黑白图中仅通过线条粗细/灰度差异体现;彩色图允许色块辅助但需附图例说明 | × 未声明情况下自行添加彩色标记 |
引用关系 | 跨图引用时注明来源(如图3中的元件“7”详见图5放大视图) | × 默认读者能自动关联不同图纸内容 |
修改更新机制 | 增补新特征时按顺序递增尾缀(如原“9”改为“9’”) | × 直接覆盖原有编号破坏系统性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两个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的零件能否共用同一个标号?
✅ 答:不可以,即使外观相近,只要功能或结构存在本质差异,就必须分配不同编号,左旋螺纹孔和右旋螺纹孔应分别标记为“10A”“10B”。
Q2: 如何确保电子申请提交后的附图清晰度符合审查标准?
✅ 答:导出PDF时设置分辨率≥600dpi,线条宽度≥0.3mm;对于细小特征,建议局部放大并单独成图(如局部放大图标注比例尺),同时检查矢量图形是否完整嵌入,避免栅格化失真